因质疑广东省卫计委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律师吴有水去年将之诉至法庭。近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决广东省卫计委一审败诉。之前,该卫计委曾以“内部事项”为由,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但此举被法院认为适用法律错误,应重新处理原告方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中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二十余年,社会抚养费始终是一笔庞大的“糊涂账”。尽管近年来公开信息的呼声非常强烈,法律也有明确,但职能部门却鲜有主动者。此次广东省卫计委遭遇一审败诉,发出了一个积极信号:倘若其他职能部门再以类似借口搪塞敷衍,拒绝公开,也可能遭遇司法机关的负面裁判。
我们应给吴有水律师记上一功。如果不是这位浙江律师的较真碰硬,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吁请在碰了“软钉子”后,可能就会在沉默中“夭折”。但他却像冲向风车的堂吉诃德,不依不饶地诉诸法律,最终收获了胜诉果实。经由司法诉讼的渠道,公开社会抚养费的压力也将更加直接地传导至各地卫计委。
事实上,这也应归结为民意的胜利。之前,为了捅开社会抚养费的“盖子”,来自北京、山东、广东、上海等地的14名女律师挺身而出,分别向14个省(市、区)的计生或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和审计情况。在媒体持续追踪、公众高度关注下,形成了促使有关部门公开信息的强大声场。
正因为如此,才让这起诉讼成为了预期之中的胜利。早在去年12月4日,也就是律师吴有水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的前一天,广东省卫计委在公共舆论的广泛质疑下,已向媒体公开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即征收总额是14.56亿元。既然更早的7月31日便已出具一份《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表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将有关信息作为“内部事项”不予公开。但是,随后又将数额“晾”出,岂不等于自证“搬起石头砸自己脚”,接下来的官司焉有打赢之理?
眼下,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阶段性战役已经结束,但令人遗憾的是,战果并不太辉煌。在社会舆论的重压之下,仅有18个省份选择了公开数额,至于具体款项的用途和去向,仍是未知数。一起成功的地方性诉讼,毕竟影响力有限。如何才能让各地均能开列“收费清单”,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这既需要舆论的持续加温,还需更多民众胜诉案例的出现,乃至有关法规的修缮,形成愈加强大的推力。(欧阳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