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两会上雾霾天气是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上海市人大代表李飞康提出,在冬季雾霾天气期间,向全市民众派送因雾霾造成的呼吸疾病之防范性药物;同时,根据雾霾之程度及天数,向居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见1月19日《新民晚报》)
很显然,上海方面至今没有“雾霾补贴”的下文,否则李飞康也没有再提的必要。李飞康建议的价值在于他的观点,即:环保欠债要还,民众不能只被迫共享污染,还应得到政府关注。一旦有了“雾霾天给市民补贴”这样的思路,就会促使政府考虑全民发放补助的成本,从而更加重视搞清雾霾的成因,加大治理的紧迫感并出台有效的措施。
其实,类似呼吁不断见诸报端。今年武汉市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武汉立新中医院院长侯立新所提提案即为应给交警、环卫工等户外工作者发放雾霾补贴。
无论是要求给全民发放“雾霾补贴”,还是采取重点倾斜地先对户外工作者发放,都无法回避一些突出问题:即使政府有此财力和决心,但具体又该如何发放?如果只对交警等发放,会否演化成所有交警的一项普遍福利?而全民发放势必平均到手的补贴微乎其微,假若聊胜于无还不如不发省工省本呢。
事实上,无论是交警、环卫工等户外工作者,还是同样承受雾霾之害的市民,谁也不希望领取“雾霾补贴”,大家希望蓝天更蓝,呼吸到的都是干净的空气。正是因当下雾霾天气频繁,才“造就”了此类建议。与谁会得到雾霾补贴和如何发放雾霾补助相比,政府怎样重视这样的建议并切实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实实在在地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和行动,使得蓝天碧水惠及大众,让大家的呼吸更顺畅更安全,这才是这类建议最大的价值所在。(周稀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