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晚报》报道,河北承德,一小女孩公交上给老太太让座,让座过程中,车辆急刹车,老人不慎摔倒。老人称“你不给我让座,我就不可能摔倒!”并要求小女孩赔偿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女孩家长只好赔了200元钱才息事宁人。
别否定尊老意义
如果我是女孩家长,事发后,要告诉小女孩的第一个道理是:并非因为我们给老人让座,才遭遇了这纠纷,而是遇上不讲理者,才让我们的爱心受到打击。事实上,在事发现场,家长赶来时该做的不是息事宁人,而是把事情原委搞明白,以理性对话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而不能为了尽快脱身就匆匆妥协。比如在此案中,老人摔倒,司机是直接责任人,女孩本无需担责。
必须告诉小女孩的第二个道理是,“做好事没好报”不是普遍现象,公交上给老人让座,是公序良俗的体现,也是需履行的道德契约。
事实上,当我们将援助之手伸向老人时,其身份还只是需帮助者;如果其为老不尊,提出不合理要求,我们完全可以据法维权。因让座遭索赔就否定尊老的必要性,是因噎废食,没必要。(王钟的)
不要妖魔化老人
老人摔倒索赔事件,是中国社会步入老龄化进程带来问题的一个重要折射点。养老制度漏洞给老人群体带来的不安感,不可被忽视。
我并不认为,是老人们的素质问题导致某些紧张“对峙”。即使在承德该事件中,那名索赔老人的反应让我为赔偿母女抱不平,但若社会能够让老人拥有生活基本保障的安全感,事情结局可能会有所不同。
年轻人处处“警惕”着身边需帮助的人(尤其是老人),也是当下年轻人不安于周遭的应激反应。社会环境与人的关系是双向的,人的素质也体现于其对周围环境拥有的安全感。这个社会并不是老人在变坏,也是年轻人对社会问题不自觉的反弹。(史梦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