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前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规定,公车改革的方向是社会化、市场化,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除保留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特殊车辆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对此,湖北省政协常委、公车改革专家叶青认为,“这一刀切得及时有力,比预想的还要完整和超前。”有媒体称之为公车改革的“最终解决方案”(11月27日新华社电)。
公车滥配乱用之怪状,由来已久。公车改革喊了多年,却总是改不动。有些地方改了,却付出了比先前更为沉重的代价,老百姓并不买账。公车改革难,表面看,难在形成了“利益固化的藩篱”,坐惯了公车的人,不肯轻易放弃“既得利益”。从深层次来说,是“思想观念的障碍”在作怪,“特权思想”尤为严重和可怕。
我国本就是一个“官本位”根深蒂固的国度,今天“官本位”仍然随处可见。而“官本位”最容易滋生特权,特权往往表现为不该用的要用、不该享受的要享受。就像公车的配备和使用,本来有非常严格的范围:正部级干部配专车,副部级干部不配专车但保证工作用车。但实际上,现在就连许多街道办负责人、乡镇长也配有专车。美其名曰“工作需要”,实质就是享受特权。
违反规定、超标准的专车一配,有专职司机随时待命,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冬天冷了、夏天热了,同样是上下班,老百姓得冒着严寒酷暑骑自行车、挤公交车、乘单位班车,干部有专车,空调提前一开,冬暖夏凉。两相对比,“官尊民卑”的优越感油然而生。有了专车,走亲访友、家里办事,自己不用花一分钱,还倍有面子和派头。这是“特权思想”的一种表现。
另一种表现是,本来不该配车,却都配了,而且由于级别不一样、职位不一样、部门不一样、地方不一样,各人配的车也不一样。车比别人配得好、配得贵,并不说明工作上比别人更需要,而是说明官位比别人高、权力比别人大。自己位高权重而没有专车,或者虽然有,却比同级甚至下级的还差,是不符合“常规”的,也是很没面子的。也正是因为成了特权,一些干部退休在家,没有“工作需要”了,还在享受专车待遇。
相比于以往的“封存”“监管”等做法,这次的改革方案一旦推行,现在绝大多数“出有车”的干部,以后就没了自己的专车和司机。虽然会有适度的车贴,但“混同于普通百姓”了,外出办事、上下班,就只能打车、租车,或者走路、骑车、坐公交车了。对此,一些人怕是思想上没法认同,心理上难以接受。
近年来,许多地方的公车改革,之所以陷入按行政级别发放补贴,且人人有份,不仅没有“改”掉公车使用中的特权,反而用制度和政策将其合法化的可怕误区,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没有首先确立破除“特权思想”的价值取向。这次中央强调的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说得很明白,发车贴是为了满足公务需要,而不是为了保证“特权享受”,更不是将“公务用车”转换成“公款用车”。
特权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腐败。有人说,就清除“特权思想”而言,公车改革的政治收益将远大于经济收益。问题是,虽然有了很不错的“顶层设计”,但公务人员如果不能端正“公仆身份”、树立“服务意识”,真正调整好心态,公车改革就难以彰显公平正义的原则,取得让人民满意的效果。(易其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