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货车“超载”被执法人员拦停,她像往常一样出示了向运政部门缴纳的超限罚款3000元年票和向路政部门缴纳的超限罚款3000元月票,却没像往常一样被放行;她买来农药说不让过就自杀,对方仍坚持罚款。求情无果后,女车主温丽喝下了农药。
这一幕令人心寒又心痛,在那一瞬间,我们仿佛看到了两种利益的生死较量。执法一方,不交罚款不放行,因为身后是一个黑幕重重的利益链。而车主一方,又是罚款年票,又是罚款月票,却仍不能令自己畅行无阻。真可谓钱有限而欲无限,这个欲壑难填的真切情态,从那个路政人员的悄声提醒中已然令人心如刀绞:现在只交月票已经不行了,还得另外拿钱打点。在这场利益较量中,攫利的贪婪战胜了生命的留恋,也让我们看到了现行公路管理体制下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的“三乱”黑幕。目前,河南永城已成立调查组调查这一事件。
在相当意义上说,车主不堪乱罚款自杀,只是以一种生命悲怆的方式再次唤醒了社会对“三乱”黑幕的关切。但要彻底撕开管理部门攫取罚款暴利的黑幕,终结这种雁过拔毛式的管理方式,还有待更高层的管理部门进行系统性与前瞻性的思维考量。
这种黑幕存在久矣,车主苦此种执法黑幕亦久矣。只不过,车主们多用认缴罚款以获得“合法超载”的方式得过且过。这一次,女车主温丽用一种决绝的方式,向这种得过且过敲响了警钟。
可以说,这种执法方式,已让执法仅仅变成了攫利的过程,而并未达致禁止超限运载的执法目标。至于执法部门给违法行为办“准生证”,则在事实上使超限运载成了执法鼓励的一种行为,成了执法部门生存的一种模式。
如此执法怪现象,堪称奇观。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总目标的背景下,在中央一再强调政府不得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管住“闲不住的手”的政令要求下,这样无休止的雁过拔毛式管理黑幕,显得那样突兀而丑陋。而在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诉求的情况下,一些执法部门如此倒行逆施、不思改变,让我们深切感到,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需要何等壮士断腕的勇气。
面对这一“车主不堪乱罚款而自杀”事件,决不能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处理,更不能用个案公正甚至超公正的方式速战速决。如果不能触动深层次的利益勾连,不能摧毁那条见不得人的利益链,不能从源头上砍断乱伸手的痼疾,这一事件就失去了警示意义,我们还将坠入更不可知的执法黑幕。若如此,行政执法部门又将靠什么来取信于民?(凌霄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