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彭老师在阅读了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初中七年级上册语文课本后,发现多处错误和待商榷之处,可以定性的至少有10处。彭老师分别给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总编、责任编辑、编辑寄去了信函,均未得到回应,无奈之下,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11月27日《人民日报》)。
彭老师发现了学生教材中的错误,写信给相关部门,无人理睬,只好将出版社告上法庭。彭老师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为学生的利益着想,是在做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彭老师并非首次同人民教育出版社较劲,2010年,他就将人民教育出版社,以教科书“达不到国家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告上了法庭,最终其诉讼请求被驳回。
也许人民教育出版社还觉得委屈呢,为什么总有人盯着我们不放,而且不依不饶,我们编写的教材本身符合国家的标准,并没有违规之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要求,差错率不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就属合格。但是教材和一般的出版物不同,使用者众,若有错误不及时更正,影响很大。教材和词典一样,都属于规范性的出版物,标准应更高、要求应更严,尤其是对于一些知识性的差错,我们更要实行零容忍。
教材出错,家长们非常担心书中的错误会影响孩子的学习,这种担心绝不是多余的,笔者在一所高中教书,每次更正时,学生会说,教材还有错啊。老师总是要花费很大的精力来解释教材中的错误点为什么错了,因为在学生的心目中,教材比老师更具有权威性,老师可能有错,但教材绝对不会出错。
出版社作为语言文化的传播者,承担着文化传承的责任和义务,更应该积极主动地规范自己的文字、知识,并把错误降低到零。尤其是如今键盘代替了钢笔,人们越来越不常用手写汉字,对汉字的认知能力和使用能力正在慢慢下降,错字、别字已随处可见。如果我们的教材里不断出现错误,不仅不能授业解惑,反而更易误人子弟,贻害天下。
作为教材的编写者,应该慎之又慎,确保教材接近百分之百正确。国家的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区别一般出版物和教材的错误比例,对教材规定更为严格的合格标准。(冷庆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