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连续曝光了部分房企拖欠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报道显示,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各类房企应缴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而实际上,国家征收到的土地增值税仅仅为0.8万亿元。这就意味着,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而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报道计算的应缴未缴税款或有一定误差,但从中也足可窥见土地增值税黑洞有多么巨大。土地增值税的四面流失,原因不仅仅是房地产企业纳税意识淡薄如此简单,如果将简单指向房企的无德,那么是谁制造了土地增值税黑洞的谜底,就只能停留在表层。
诚然,一些房地产公司通过做假账、股权交易等种种手段,拖欠甚至偷逃土地增值税,而税务部门不能及时足额征缴企业应缴土地增值税,是造成黑洞的重要原因。但在此背后,暴露出的是制度交错无法契合导致的低效率。
事实上,应缴土增税款何时缴纳并无一定之规。土增税征收涉及复杂计算,征税难度很大,如果缺乏专业素质,地方税务部门很难甄别应缴未缴的情况和严重程度。此外,鉴于土地财政对于不少地方政府财政的重要支撑作用。征税业务和地方行政的双重缝隙,为房地产企业拖欠土地增值税提供了某种激励机制。
部分房地产企业将拖延税款挂到企业账上谋求巨额息差,固然是利益诉求所致,但也反映出了银行在业绩考核体制内形成的过于强烈的揽储需求。这实际上对房企拖延土地增值税形成了第二种激励。
上市房企普遍选择在年报中把所列出的土地增值税视为非现时义务,同时又将这部分土地增值税算成了公司已经支出的经营成本,既表明了将应缴税款挂到公司账上已谋巨额利益的利益诉求,同时也表明了对楼市调控的高度敏感。长期以来,节奏、力度不够一致的调控既造成了“影子银行”的大行其道,也令不少房企形成了“现金为王”,“随时过冬”的经营惯性。因此,该缴的钱可以列为经营成本,多在手里拿一天是一天。
当然,无论从税收的严肃性还是企业的社会义务看,拖欠土地增值税于法于理有亏,偷逃则涉嫌严重违法。毕竟,土地增值并非企业经营所致,更大程度上是城市化进程和货币超发效应的结果。拖欠偷逃税收,伤害的是公众利益。因此,堵上土地增值税黑洞是应有之义。只是,在怪责企业之时,别忘也要检视制度自身。(徐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