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常人的名气和财富,也意味着超过常人的社会职责和道德约束
以帮远房亲戚解决正式编制工作为由,骗取12万元并挥霍一空。近日,曾经的“最牛志愿者”陈岩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许多人大概还记得,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这个瘦得有些憔悴的退伍军人,辗转绵竹、都江堰、北川等重灾区,在80个小时内救出29名生还者,被誉为“救援狂人”。然而,仅仅5年时间,这位曾经的志愿者楷模,就因犯罪身陷囹圄,不能不让人唏嘘。
陈岩过山车般的人生之路,转折点正在一个“名”字。据警方介绍,出名之后的陈岩经常参加社会活动,出入名流会所,生活越来越奢侈,因此入不敷出才动起了歪脑筋。“因为救人,我站上了荣誉的顶峰。但是荣誉遮蔽了我的双眼,我没法看清楚这个世界。”陈岩自己的忏悔也颇能反映,“名人”的光环既能让人光彩夺目也能让人眼花缭乱,若不善待,反而会损及清醒、销蚀美德。
除了陈岩涉嫌诈骗,也还有名人不小心“走错几步”。轻则如孙杨无照驾驶被拘留,重者如山东“慈善妈妈”董玉阁因诈骗罪沦为阶下囚。这不仅让他们多年形成的公共形象毁于一旦,个人生活更遭受强烈冲击。尽管名人犯事儿的方式不同,但究其原因,往往是在鲜花和掌声中失掉了自我、在成功与名望中迷失了方向、在金钱和享乐中锈蚀了意志,以致忘记了自己曾经的努力、勤奋和低调,令人惋惜。
这些并非罕见的个案,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名人应该如何看待和运用自己的光环?坦率地说,公众人物利用自身的社会知名度,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无可厚非,毕竟这是自身努力的结果。但赢得超出常人的名气和财富的同时,也就意味着要承担超过常人的社会职责和道德约束。换句话说,他们需要更加注重约束自身的行为,给公众树立一个遵纪守法、洁身自好的高尚榜样。这并非对名人的苛刻要求,而仅仅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与统一。
成名的光环,理应是更进一步的动力,而非坐吃山空的老本。无论从个人价值还是从社会价值的角度看,名人不断的“个人实现”,都仰赖于正面形象持续的感染力与号召力。如陈岩,舍生忘死无私救人造就了他曾经光辉的个人形象,而要让这光环亮下去,本应在志愿、公益领域持续发力,而不是依靠社交活动和奢侈生活来彰显“存在感”,更不能借着知名身份去为所欲为。这种靠虚荣和消费打造的光环,既不能照亮别人,也难以照亮自己。
还记得2008年时,面对被救孩子父母感激的眼泪,面对媒体的话筒和摄像机,面对公众的鲜花和掌声,陈岩淡淡地说:“我只是做了一个中国人能做的事。”朴实的初衷、平和的心态、积极的付出,感动了无数人。而一旦失掉了这原初的品质,光环也便随之而去。这对陈岩乃至其他误入歧途的公众人物来说,既是经验,也是教训。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希望这样的经历,能够让他在人生坐标上重新找到正确的定位,早日兑现“在未来的三年,我会重新站起来”的决心。(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