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战略顶层设计

时间:2013-11-14 13:41   来源:法制日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公报的这一内容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提高政府在面临各种安全危机和挑战时的应变能力,也代表着我国在捍卫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方面的决心和意志。

  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应运而生,既是与国际接轨,也是应对安全形势趋于严峻复杂的时代挑战作出的重要安排。近年来,我国面临的国家安全方面的任务和挑战更加复杂多元,需要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这样的机构来统筹协调。其实,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在我国呼吁和酝酿已久,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安排,表明时机已经成熟。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不断提高,我国国家安全形势也越来越复杂,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维护国家安全已经超越传统军事力量可以承担的范畴,除了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外,恐怖主义、网络信息安全等均需应对,必须整合军事和行政等多方力量。设立国家级的安全保障和危机应对机构,可以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有专家认为,国家安全委员会将是一个层级高、范围广、兼管内外事务、以协调为主,决策权力在中央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包含军事、安全、公安、司法、外交、金融等多方的大安全体系,涵盖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领域。

  当前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力量分散在政府公安、外交以及军队等诸多职能部门当中,缺乏一个国家级别的安全统筹协调机构。该机构的职能主要重心在决策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中长期顶层战略,同时也可发挥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指挥作用,作出快速反应。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创新国家治理的重要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将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内容安排在创新国家治理的部分,可见其本身就是创新国家治理的应有之义,是国家治理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涉及国家安全方方面面的职能部门,如公安、国安、武警、司法等部门都可能是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维护外部安全的重要内容。国家安全委员会既有对内职能,也有对外职能,与国家的外部安全休戚相关。可见,国家安全委员会具有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整合对内对外事务的内外兼顾特点。

  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国家治理是法治治理,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安全事务也应当纳入法治轨道。对此,笔者建议尽快出台国家安全基本法(在名称上与相对狭义的现行国家安全法区别开),为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提供法律依据,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职能、权限、体制、运行机制、运行保障等。(刘武俊)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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