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与娱乐,是大妈们的权利,但一旦噪声扰民,就越过了群己权界,大妈们应懂得这一常识。受广场舞侵扰的居民,也应懂得通过法治渠道,普及这一常识,而不是选择鸣枪、泼粪。
据报道,由于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56岁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其还放出自己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近日,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在北京昌平法院受审。
施某行为虽过分,但网上却有不少网友为其叫好,抛开极端的情绪化声音不论,也足以说明广场舞扰民,确实是许多人都有切身感受的老大难问题。近期频频见诸报端的新闻,从纽约华人公园排练音乐遭投诉后警方抓人,再到武汉大妈跳广场舞遭遇泼粪,都足以说明深受群众喜爱的广场舞,也相应地深受另一批群众的不满。
我也有切身体验。楼下篮球场一到晚8点左右,就有一拨大妈准时聚集,然后响起“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正开”,分贝具体有多高我没测算过,但掩盖过电视声音反正是绰绰有余了。
老有所爱老有所乐,广场舞式的健身形式,让许多老年人退休后又重新找到了新集体。可健身权利的行使,不能以噪音侵扰他人,这也该是起码的常识。
但问题难也就难在这,如何与一群热衷广场舞的大妈讲道理。你有你要休息的理由,她有她要跳舞的说法,即便设身处地说理暂时奏效了,也不能保证以后不会报复性反弹。广场舞群体内部本身就存在不同诉求与各种分歧,领舞者或组织者的许诺,未必能得到其他人的配合。
虽说国内目前也有关于噪音污染的法律规定,但执行起来却几乎等于一纸空白,更何况法不责众的意识又盛行,如此黑压压一群大妈,报警后警察来了又能怎样,总不能一个个都带走吧。
广场舞问题搁在美国容易处理,除开他们法律清晰有效,更重要的则是在于,对个人权利的维护与尊重,更加地深入人心,让人不会诧异于大跳广场舞的大妈被警察扣走。
当然问题从深层次来说,也折射出当下人均公共体育场地严重不足的窘境,也包括一些楼盘在设计建设中,预留的绿地与公共场地偷工减料,致使那些有运动需求的退休群体,不得不就近选择场地将就了事。
在公共场地短时间内无法满足的前提下,问题需要解决还得回到协商讨论的轨道上来,将许多问题经由共同讨论后细化定下规则。附近居民是不是多数同意广场舞,地点选择在哪,时间控制在多长范围内,音量控制在多少分贝内,可在征得多数人认可的前提下达成相关条约。对不遵守约定者,也该有相应的应对措施。不过,对于一些严重扰民的情形,执法部门不应见惯不怪,还是要及时惩戒,从外部明确界限。
严复先生曾将自由翻译为群己权界,在私域内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在公域内却不得不顾忌他人的感受,但在许多问题上,私域与公域的界限是并不清晰的,纠纷与责难便由此而生,边界与限度在哪,该如何处理应对,是一个经过讨论协商的演进过程,广场舞问题也应是如此。(詹万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