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过大影响了自己休息,56岁的北京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其还放出自己饲养的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日前,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在北京昌平法院受审。(《北京青年报》11月6日)
毫无疑问,施某有错,而且涉嫌犯罪,但客观而言,他也有无奈的一面。根据报道,“喜欢清静,睡眠也不太好”的他,曾多次和组织跳广场舞的郭某交涉,其间甚至爆发过肢体冲突,但是一直都没有效果。沟通失败之后,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各种机缘巧合之下,施某当日完全失去理智,酒精的作用加上酝酿已久的仇恨,令其身怀利器,好勇斗狠。
我们无意为施某开脱,但广场舞的噪音问题必须得到应有的关切和治理。在中国,也许在每一个城市广场,都会有一群大妈和大爷在跳广场舞。这简直是一种“现象级”的巨大存在。一般而言,广场舞的音乐,还是较为舒缓的,常常是那些耳熟能详的“经典老歌”,但几乎无一例外的,声音都调得很高,显得高亢而激越;在寂静的清晨和黄昏时分,方圆几里之内甚至都能听到。从老人的角度讲,这似乎也难免,如果音乐声音太低,他们恐怕会捕捉不到节奏感。
但过于高分贝的广场舞音乐,对于周围的市民,却在无形之中形成滋扰,而且是日复一日的习惯性滋扰。长此以往,这就是噪音折磨,可以想象反感和气恼之情有多深重。在很多情况下,各方都能达成妥协,照顾到各方感受,噪音污染问题得到了妥善管控,但问题却始终存在,终究是一个隐患;而同样在很多情况下,噪音问题则直接引发了冲突,扔水弹、扔砖头、扔玻璃、扔粪便,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本案则更成了一个极端反应的标本。
老人家们想找个开阔的地方聚在一起跳支舞,这不仅无可厚非,而且理应得到公共空间的保障;周围的市民不想被滋扰,这同样无可指摘。双方都没错,错在哪里?恐怕错就错在,城市并没有为老人提供一个“适宜”跳舞的地方。目前的室外公共广场尤其是社区广场,大多都不适合广场舞:一则面积太小;二则,距离居民区太近。政府专注于建设高楼大厦,留给广场的空间越来越逼仄;而开发商更不会这么慷慨,在寸土寸金的小区里留出一大片空旷的广场空间。于是,广场舞便见缝插针,因陋就简地跳起来了,在每一个清晨和日暮。
广场舞噪音问题,本质上是公域挤压私域。但这是一种被动的挤压,一种无奈之举。目前全国广场舞爱好者超过1亿人,因此这是一个不能不正视的社会问题。而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这个问题恐怕会越来越突出。无论是基于对老人的现实关怀,还是基于城市规划和发展理念的人文主义本义,城市主政者都应该为亿万老人建设更多更好的适合跳广场舞的地方。(张若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