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取消76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在前一阶段已经取消和下放两批共计13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76项。这标志着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又迈出了新步伐。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政府部门较多地运用评比达标表彰手段,与政府管理性质不吻合,也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必须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有利于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认真清理各类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当前,有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追求轰动效应、不顾实际效果,成为流于形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工作中,必须正风肃纪,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坚决取消这类项目。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有利于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有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有的以开展活动为由借机敛财、谋取不正当利益。凡此种种,都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败坏了社会风气,基层和企业不堪其扰,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清理。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的要求,从严从紧,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中央文件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与政府职能无关、对推动工作没有实际意义的,一律不得进行;已取消的,一律不得变相保留或恢复,防止“割韭菜”现象;已转交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和向企业或社会摊派费用。
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转变职能,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协调运转,车才能跑稳跑好跑快。一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严格执行清理政策,积极稳慎做好下一步清理工作,原则上不再新设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另一方面,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做到该管的事必须管住管好,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权威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姜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