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常常被赞美和恭维所包围。头脑清醒的,懂得这多半出于礼貌;头昏脑涨的,却是照单全收。“人苦不自知”,似乎是人性的弱点,更是领导干部的软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这个问题渐渐凸显出来:明明是老百姓对“四风”之弊反映强烈,一些人却不以为意;明明是群众对某些领导干部的言行啧有烦言,有的人却了无愧畏。这种主观感觉和客观评价的落差,恰表现为对标准的认识。
为民务实清廉是有客观标准的,不仅见诸文字,更在老百姓心里。其实,人皆有品,都摆在那里,大抵可以分出好的、比较好的、比较差的。为什么衣冠不整的却昂然自得,一身毛病又浑然不知?也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就其低而不求其高。有人说,一不占二不贪、不违法不乱纪,还有什么自责反省的。二是责人苛而待己宽。对上级、下属、同事的缺点看得又细又准,却很少用同一标准镜照自己,满脸油污却不自知。三是虚其论而不循其实,表态、指导、批评时,深度广度高度都有了,但从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讲稿一扔,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可以想见,倘若对自己的要求仅限于守住法律底线,满足于发现别人问题,止步于正确表态,照这个标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岂不是多余;反思、检讨、改进、纠正就更谈不上。
司马光曾有过“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千古不刊之论。他在《训俭示康》中写道:“众人皆以奢靡为荣,吾心独以俭素为美。人皆嗤吾固陋,吾不以为病。”为什么?因为“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司马光的政治主张,未必值得推崇,但其对官德的认知,高人一筹。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党员干部要有品德操守,努力追求德高于世,行高于人。很难说居尊席腆、润屋华身是违法,也很难说修斋建醮、取香觅宝是私罪,然而这至多不过是做人的底限。倘以这样的标准看,房子的面积还未达标呢,车子的规格还得提高呢,工资收入还要上个台阶呢。于是就出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要官比谁都亢奋,争待遇比谁都计较,比享受比谁都内行。另一方面,担责任比谁都消极,干工作比谁都偷懒,秀政绩比谁都精明。这样的描述可能极而言之,但这种现象、倾向、价值取向,在领导干部中或多或少、或深或浅、或明或暗地存在着。“四风”之弊的背后,是老百姓的追问:当国家遇到风浪风险时,这样的领导干部会不会挺身而出;当是非曲直摆在面前时,这样的领导干部会不会直言无隐;当利益关系发生矛盾时,这样的领导干部会不会顾全大局?明确地回答这些问题,正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所在,也是老百姓的期望所在。
或者说,领导干部也不是圣人,这不错;但领导干部也不是平常之人,也是实情。周总理说,领导干部如果有什么特殊,就是要比别人做得更好。更好,就是标准:要求更高,自律更强。不能比谁说得都好,比谁做得都差;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不做。用这样的标准衡量,恐怕大有反省改进之处。面对困难和责任,是不是主动担当;面对名利诱惑,是不是自觉抵制;面对福利待遇,是不是淡泊自守……与老一代共产党人相比,与老百姓殷切期待相比,其中的差距,能无愧哉?
顾炎武在《大臣》一文中感慨地说:“诚知夫大臣家事之丰约,关乎政化之隆污。”意谓,官员公德私德对社会风气影响甚巨。社会生活中存在不良风气往往源于官场,领导下决心,就能解决;既少决心更无行动,老百姓只能是有看法却没办法。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导干部能够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事事以身作则,处处敬慎戒惧,纠正“四风”之弊,树立良好风尚,应可以取得成效。(米博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