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重国籍争议尚无定论之前,清理双重国籍已迫在眉睫,不能任由“潜规则”盛行。这不但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也是反腐新动向的一个及时提醒。
昨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部分常委会委员,在分组审议出入境管理法草案时表示,中国目前存在着较大数量的“双重国籍”人士。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加入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再保留中国国籍。“双重国籍”的出现有哪些原因,带来了哪些管理难题,如何才能有效消除?委员们建议要审慎对待。
“双重国籍”的争论已持续了很久,民间要求放开的呼声也日益增多。早在2005年,民建中央曾在“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中国承认双重国籍。2010年,全国政协委员朱世增也建议修改《国籍法》,有条件地承认双重国籍。对此,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2011年曾回应说,在现行情况下,我国不适合全面开放双重国籍。
审视双重国籍的出现,有着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近年来出国留学人员和海外移民的逐渐增多,如招商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拥有1000万元资产的富人中,近60%打算或已经完成投资移民,而这些人中多数还在国内拥有产业,于是双重国籍成其“理想选择”;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公安机关未能及时注销已加入外国国籍人员的中国国籍信息。由此也可看出:在双重国籍背后,通常隐藏着利益诉求,有些人既想加入外国国籍,但出于“两头占”的利益考虑,仍不放弃中国国籍。而解决双重国籍其实也并不是多大的难事,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和中国公民在境外加入外国国籍的信息平台,实现有关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即可发现到底哪些人拥有“双重国籍”。
而公众的疑惑是:既然双重国籍明显违背现行中国法律,为何还有那么多人拥有双重国籍?这是意味着双重国籍的逐步合法化还是打击不力?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叶建农就表示,双重国籍越来越多地成为没人管的“潜规则”,人民日报此前也曾刊文指出,一些违法违纪分子已经“秘密取得外籍身份或者双重国籍”。可见双重国籍已成为部分人的特权,“一会儿这个护照,一会儿那个护照”,不但能让那些持双重国籍者逃脱“在国内捞好处,把财产转移到国外”的舆论指责,还部分地成了贪官、腐败官员外逃的另一个“护身符”。比如2007年1月,曾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的胡星出逃国外,后经证实,此人除拥有云南的户口,还有澳门身份证、南太平洋岛国瑙鲁护照等,而且都“人是名非”。
由于国际间在反腐败的对接上存在一定的缝隙,给了贪官利用假身份资料“钻空子”的机会,同时也加大了打击贪官外逃的难度。堵上贪官利用双重国籍外逃的漏洞,就必须改善统一的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当然,这还需要各地在实际执行中破除地方利益思维,毕竟很多双重国籍拥有者非富即贵,“一般都是社会的上层人物”,地方为了留住人才和资金,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此而言,改善统一的出入境信息管理系统,就不仅仅是技术改进的问题,还关系到地方保护主义。
不管如何,在双重国籍争议尚无定论之前,清理双重国籍已是迫在眉睫,不能任由“潜规则”盛行。这不但关系到法律的严肃性,也是反腐新动向的一个及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