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近日,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2月25日《法制日报》)
空气污染我们可以闻到,河水污染我们可以看到,唯独土壤污染,普通人单纯凭借触觉、嗅觉,基本是看不到的。但是,土壤质量又非常重要,它可以通过食品、农作物、地下水渗透,间接对公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里明确指出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应公开,显然,土壤污染属于应当公开的范畴。说土地污染是国家机密,这未免有点强词夺理。
公开了土壤污染信息,是会危及国家安全呢?还是会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呢?恐怕都不会。只有继续捂着、盖着,才会引发更大规模的质疑、猜测,导致谣言会满天飞。环保部门掌握的数据或许不完善,但可以一部分一部分地公开,或者逐项公开。不公开基本的土地污染信息,而后的一系列后续问题也无法解决,例如到底污染到何种程度的土地才需要修复?污染土地修复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诸如此类。毕竟,谁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不小心,吃了“毒菜”,住了“毒房”呢?
在涉及公民权益的问题上,公民的参与、监督显得尤为重要,这就像PM2.5信息公开,如果没有网友的积极推动与监督,各地会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检测范围吗?只有将基本信息公开,在公民监督下,土地污染的问题才能得到监督,一些地方与不法商人的不良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陈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