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拳头说话"的戾气应受惩罚

时间:2012-10-16 14:10   来源:东方网

  10月13日,北京地铁2号线前门站上演“惊魂2分钟”,两名外埠乘客因口角在站台扭打起来,一人滚落站台后,另一人跳下站台继续追打。这是一周内发生的第二起地铁打架事件。地铁工作人员坦言:打架不计其数,客流大的车站每个早高峰都会出现乘客打架事件。(10月15日《北京日报》)

  不仅北京的地铁有乘客打架,广州的地铁也有乘客打架,甚至打得血肉模糊,而就在昨天,上海地铁内两名男子因琐事争执,随即一人持水果刀刺伤对方。不仅地铁内打架事件频发,其它地方亦然。近年来,斗殴打架成了家常便饭,媒体上隔三岔五就有这样的消息触目惊心。种种斗殴打架,发生的地点不同,当事的人物不同,直接的诱因不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本是鸡毛蒜皮,却要大打出手。有些斗殴事件,甚至分不清谁是谁非,干脆就是一言不合即动手。

  话不投机就开打,凸现了“以拳头说话”的戾气成了“下意识”、“潜规则”。一些人不讲文明,缺少公德,随便一点事情,就能开口就骂,动手就打,因为戾气成了习惯,习惯成了自然,于是碰到问题,只要不合自己心思,就要“以拳头说话”。不能骂人,不能打人,本是从幼儿园开始就立下的“规矩”,是为人处世行为规范中的启蒙课,而现在许多成年人竟然也缺这种“A、B、C”,确实既令人扼腕,更发人深省。这些年来,许多以前的穷人都走出了贫困,走进了小康,走向了富裕,这是我们社会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然而未能让一些富起来的人同时变成成文明人,则是我们社会的一个失误。我们曾经简单地认为,衣食足而知荣辱,而事实却证明这其实是一厢情愿。物质文明了,不等于精神也会自然而然地文明起来,否则又怎么解释斗殴成了家常便饭?

  舆论一直在呼吁,要给某些“以拳头说话”的人补上如何做人的一课。这一课确实非补不可,这不仅是对这些迷途灵魂的救赎,更是守护公序良俗。但是这个补课,不仅仅是苦口婆心的告诫,更意味着对打架打殴要依法惩处。此前警方曾公布过“打架成本”:殴打他人=付出10日拘留+500元罚款。此外还有治疗费、赔偿费、拘留期间自身经济损失等。以及名誉形象受损,家人朋友担心,以及生意工作可能蒙受更大损失等间接成本。“打架成本”不是拍脑袋算出来的,它依据的法律法条,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打架,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有关方面更应加大执法力度,彰显法治社会本质。不能不说的是,社会上打架斗殴频频发生,变本加厉,恰恰与因为种种原因,“打架成本”仅仅贴在墙上有某种因果关系。让“打架成本”从墙上走下来,落到实处,是当务之急。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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