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庆长假首日,隶属湖南衡阳的耒阳市在耒阳党建网上,贴出51位干部的任职公示公告,称将在9月29日至10月5日受理举报。由于恰逢国庆假期,这一公示的时间安排被指“心虚”,公示缺乏诚意。(10月8日《南方都市报》)
在国庆长假里公示干部的任职情况,其公示效果是可想而知的,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除非是脑子被门夹了都能够预见到公示的效果,可明知效果不好还是在漫漫长假里进行干部任职公示,其目的必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实,利用假日的时机进行任职公示,耒阳市并非首创,在耒阳之前不少地方已有实践。干部任职公示的本来目的就是让群众监督,要让群众监督就须广而告之,要方便群众获知公示的内容。但一些政府部门在许多工作上是不想让群众监督的,希望知道情况的人越少越好,但“公示”是政务公开的规定,又不得不进行“公示”,于是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公示”上做足了表面文章,而缺乏应有的诚意,“公示”等于“不公示”。
政府部门在公示上“瞒天过海”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一是在假日里公示。“五一”、“十一”、春节等假日,机关都放假,人们都忙于旅游、探亲度假,没有时间关注其他方面的事情,在假日里公示,受人关注度极低,基本上能够满足相关部门对公示的“特殊需求”。二是在“小范围”里公示。许多部门的公示都放在部门局域网甚至内网上,且在形式上不太醒目,别说外边人知道的少,就是内部人也很少有人浏览,纯粹是走形式。三是公示的内容没有“含金量”。对公示的对象,只公示姓名、性别、年龄、任职等最基本的情况,对财产等其他重要情况避而不提,让人们通过“公示”看不到情况,无法监督。四是在公示的时限上取下限。“公示”有严格的时限规定,尤其是干部任职公示,时限规定为7—15天,可许多部门都取下限,而不取上限。
缺乏诚意的“公示”无不是打着“公示”的旗号,行着“不公示”的目的,若群众质询或上级部门追责,还会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摆出一副遵章守纪的嘴脸,实际上却严重缩水了。
缺乏诚意的公示伤害群众的感情,损害政府部门的信用,败坏机关的形象,增添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缺乏诚意的公示盛行,说明在对“公示”的监管上重视不够,方法不多,力度不大。对干部任职等政务活动不但要要求公示,还应该对“怎么公示”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否则,“注水”的公示仍将会大行其道,耒阳干部任职情况国庆假日公示将很快会有新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