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天价烟,只是看上去很美?

时间:2012-09-14 10:14   来源:法制日报

  陶小莫/画

  导读:近年来,“天价烟”成了腐败案件的“孪生兄弟”,部分官员因此落马,使得“天价烟”更是成为了众矢之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长沙市全城禁售“天价烟”的举措,赢来了一些叫好之声。不过,对于抑制腐败、公款消费以及遏制奢靡之风来说,与其采取禁售“天价烟”这样扬汤止沸的办法,不如出台釜底抽薪的措施(9月13日《法制日报》)

  正方:

  胜在态度价值

  王传涛

  在笔者看来,即便如此,禁售“天价烟”之举也有正当性和正义性可言。

  其一,禁售“天价烟”首先表明了一个态度——烟草应该无关腐败。即便要腐败,也必须“绕行”。禁售“天价烟”,其实并没有必要一定和反腐联系在一起,禁售“天价烟”当然也完成不了反腐之重任。事实上,禁售任何奢侈品都无法遏制腐败现象。在市场规律的左右之下,总会出现为了腐败需要而成为特殊商品的消费品。“天价烟”不是天然的腐败品,但禁售“天价烟”能在香烟这一领域与腐败划清界限。而假如禁售“天价烟”最终能够使得在香烟领域杜绝了腐败,则也是一个可以令人高兴的好消息。

  其二,禁售“天价烟”贵在消灭一种不应有的奢侈消费。烟草生意,站在绿色、环保、低碳、健康等角度,本应被限或被禁。至于零售价在1000元以上的“天价烟”,更是根本不靠谱的奢侈消费。这不仅无限扩大了烟草生产商的垄断利润,更把吸烟变成了奢侈消费。对于在烟草上的奢侈消费,禁售自然比放任自流强。

  其三,长沙市禁售“天价烟”至少还表明了权力不应该被烟草所绑架。多年以来,我国烟草生意极容易绑架地方政府的决策。烟草集团极强大的吸金能力,容易被一些地方政府看成是纳税大户。云南地震期间,甚至烟草公司还申请发国难财,扩大烟草销售量。足以见得,烟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构成了对权力的绑架。长沙市政府能够“壮士断腕”禁售“天价烟”,自然是权力的本色表现。

  禁售“天价烟”的最大价值在于,它表明了权力的一种态度和责任。虽然最终的社会意义与腐败无关,但禁售“天价烟”的意义也不可低估。因此,笔者希望能有更多的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省会城市禁售1000元以上的“天价烟”,或者是全国范围内出台一条禁售“天价烟”的法律法规。

  反方:

  别保护了贪官

  杨涛

  当然,如果禁止了“天价香烟”就能遏制腐败的话,那么,牺牲少数人抽“天价香烟”的权益也就罢了。但真相是,所谓的禁止“天价香烟”反腐败不过是想象中的反腐,是倒果为因的事情,根本无助于真正防范和遏制腐败。

  首先,“天价香烟”明明是权力不规范行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的结果。正因为权力可以进行寻租,有寻租的空间,所以就会有很多人用“天价香烟”来贿赂掌握权力的官员,“天价香烟”仅仅是权力不规范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如今禁止“天价香烟”,能用“果”去除“因”吗?其次,没有了1000元以上的“天价香烟”,那么贪官不可以多收几条999元的香烟吗?没有了“天价香烟”,贪官就不能收“天价酒”、“天价手表”吗?

  何况,我们现在是一个法治社会,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一个法律依据。长沙禁止1000元以上的“天价香烟”,应当拿出一个法律依据来,不能口口声称防范腐败,说禁止就禁止,否则,公权力滥用造成的危害并不会比腐败本身小。当然,香烟是专卖品,长沙烟草公司可以通过降价来消除本地的“天价香烟”,但问题是,你不能禁止别地生产的“天价香烟”,更不可能禁止别人生产“天价酒”、“天价手表”。

  而且笔者也怀疑,禁止“天价香烟”恐怕并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腐败,反而可能妨碍反腐败。从南京周久耕被网民发现抽“九五之尊”开始,目前国内已经有多名贪官因为“天价香烟”落马。如果没有了“天价香烟”,贪官收受现金或者其他物品,网民难以发现,恐怕更难发现贪官。所以,以我“小人”之心揣测,长沙方面禁止“天价香烟”,会不会打着这样一个“小九九”:别让官员抽“天价香烟”被网民人肉搜索,进而对本地方官场产生负面影响。也许,这才是禁止“天价香烟”的最大动力。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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