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对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

时间:2012-06-25 10:23   来源:解放日报

  某机关一名处长,在一段日子里经常用公车接送在外单位工作的妻子上下班。日前有群众向上级反映了这一“公车私用”问题,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了查处,并严肃指出,应严格要求干部,不能对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

  一些同志也许会觉得类似 “公车私用”之事只是“小过”而已。当然,与贪污受贿等腐败大问题相比,一般性的违规违纪行为是个 “小过”。但倘若对“小过”熟视无睹,不以为然,甚至对“犯过”的干部姑息放任,这不仅不符合从严治党的原则,而且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但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存在干部管理工作失之于松的现象,甚至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的问题。更等而下之者,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之间,包着让着。于是,有的干部出了违规违纪问题,上级部门和领导干部不是以负责任的态度从严教育、从严处理,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原因,要么是怕伤了感情拉不开面子,不愿得罪人;要么是怕影响本地本部门的形象,想“内部消化”。其结果,不良倾向得不到及时纠正,一些干部身上的“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酿成违法犯罪大事。这样的教训并不少。

  不能对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是共产党人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党规政纪严肃性的必然要求。“严是爱,宽是害”。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应切实负起责任,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干部出了违规违纪问题,该批评教育的就要及时批评,该进行组织处理的就要及时处理,该承担责任的就要及时问责,对领导干部要比普通党员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对极少数屡教不改、顶风违规违纪者,要严肃查处,以正纲纪、以儆效尤。这才是对干部的真爱,对党的事业的大爱。干部也是人,也会有惰性和缺陷,也都有七情六欲。如果对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疏于教育、放任管理,一些自律不严的人难免就会迷失自我、迷失方向,思想上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上散漫飘浮、敷衍塞责,生活上不拘小节,最终是“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此,则是害了干部,也会给党的事业造成危害。

  不能对违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既要对“有过者”严格管理,更要通过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把从严管理的要求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的全过程。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多接触干部,多跟干部谈心,尤其是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对群众的反映要多谈深谈,通俗地讲就是要经常“拉拉袖子”提个醒,把话说开了,把问题摊开了,才能引起警觉和重视。根据平时了解、群众反映和巡视中掌握的情况,对有违规违纪“小过”的人和事,对干部出现的违规违纪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批评,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形成一个严格管理干部,人人对党和人民负责,人人忠于职守、守土有责的局面。

  对干部自身来讲,要正确认识组织上的“严”,真正把严格当作一种爱护,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自觉做到不违规不违纪。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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