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永康市、江西新余市、重庆巴南区等多地自查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引发关注。而在山东济宁任城区也被曝出部分事业单位出现“吃空饷”现象。据悉,任城区种子公司在职37人,多数人领着工资不上班,在家做副业。(5月27日《新京报》)
同样是“吃空饷”,有人一吃15年,有人吃得理直气壮,有人吃得不声不响,但不管怎么“吃”,始终都是权力通吃——用异化的公权侵占国家公帑,变相揩老百姓的油。事实上,任城区种子公司吃空饷事件并不是孤案,诸如浙江省永康市、山西文水等地早有先例。唯一不同的是,吃空饷的规模乃至涉及层面毕竟有限,不像山西女商人吃成副县长,也不像永康那样近两百人齐吃。但这并不能成为不受公众责难的理由。身为纳税人,我们对肆意窃取公共财政的行为都有着天然的利益痛感与敌意。
反感归反感,公众始终逃不脱吃空饷者泛滥的现实。吃空饷之所以成为痼疾不外乎两大原因,一是人事制度和财政制度的缺陷,给予权力寻租者侵占公共资源的机会;二是监管与惩治双重疲软,所谓“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惩戒”那一套模式在执行过程中多流于形式,以致防患未然成空洞,行政问责成空文。
那又该如何遏制“吃空饷”蔓延呢?对制度的纠偏堵漏以及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固然重要,但笔者认为,“吃空饷”久治难愈的根源还在于刑法缺位、惩罚不力。一般而言,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原单位上班或是退还“空饷”,基本上就可以既往不咎。此等处罚力度犹如隔靴搔痒,难达惩前毖后目的。要真正解决问题就必须“动真格”、“下猛药”,把行政问责上升到法律层面,用刑法的威严来震慑权力走私者。
一经查处吃空饷者,单位“一把手”就地免职,连同吃空饷者以渎职、诈骗、恶意侵占公共财产甚至贪污公款等罪追究刑事责任。倘如如此,试问还有多少权力者胆敢不把“吃空饷”当回事,还有多少人有胆量“吃空饷”。虽然现实中,吃空饷是否真正涉及诈骗、贪污公款等罪还有争议,但这也是相关法律健全与努力的地方。(鸣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