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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与官的角色转换,不该如此容易

2012年04月24日 10:40:00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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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日,一位女性副县长的经历引起了舆论关注——王某,1990年进入山西文水县民政局工作;1992年到北京经商,与丈夫一起成立山西雪恩集团;经商15年后,于2007年底又进入文水县政界;2010年4月,升任县政协副主席;2011年6月,改任副县长——《经济观察报》记者调查证实,其在文水县民政局15年间“从来不上班”,却一直领着工资。4月21日山西省吕梁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吕梁市委对此事高度重视,已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半是商人、一半是官员,一会儿是商人、一会儿是官员,“当官”不误“经商”工,一个人究竟有怎样的能量才能在这两种角色之间行走得如此游刃有余?人们期待着当地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

  近年来,各地频频爆出吃空饷事件,一些官员子女还没毕业就开始领工资,一些已经离职甚至被判了刑的官员工资照领,一些官员亲属甚至以吃空饷为荣,主动拿出来“晒”。官与商、权与钱之间的关系更是“剪不断,理还乱”。经商挣了钱,再用钱铺路,获取官职;做官再下海,用官场积累的人脉获取更多商机,成为企业家;个别地方,政府为保护纳税大户、招商引资,给商家开了很多绿灯,“交通违章只纠错不罚款”之类已然没了底线。

  吃空饷也好,亦官亦商也罢,都是表象,而这表象背后,指向的其实是公务员选拔任用、进入退出及管理的制度和制度执行上的乱象。首先,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不可以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其次,对公务员是有专门的考核制度和规定的,公务员的出勤情况如何、工作效率如何、履职情况如何,都是需要考核的范围,同时“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将被辞退”亦是《公务员法》的明确规定,一个连续15年不怎么上班的公务员每年是如何通过考核的?再有,公务员的薪酬发放是怎么管理的,薪酬发了出去,有关部门难道从不检查领了薪酬的人是否在岗、是否在干事儿吗?

  不该录用的人被录用了、不该领工资的人领了、不够资格提拔的人被提拔了,这样的乱象时有发生。就在这几天,湖南湘潭刚刚确认当地拟提拔任用“90后女副局长”确实存在违规情况,其学历和任职年限均不符合提拔要求。有时,真的不能怪百姓“草木皆兵”,见到提拔年轻人就犯嘀咕,觉得“有背景”云云,而是那些被盯上的提拔确实没有几个禁得住刨根问底。

  其实,相关的公务员管理制度、提拔任用机制都在那里,只是一些人太不经心、太不负责了。一些明显违规的事,官员们也并非不知道,而是往往抱着一种“别人都不管,我何必这么认真”、“管多了得罪人”的心态,得过且过。长此以往,在各种人情关系、身家背景、金钱利益的裹挟之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随波逐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学会并不断适应着各种官场潜规则,而那些人事管理方面的制度也不复严肃和公平了。

  “吃15年空饷女商人变身副县长”可谓一只非典型“麻雀”,其中纠结的种种典型问题都该好好解剖解剖。

[责任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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