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4月13日《新华网》)
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采用违法违规手段开展网络公关活动,社会上出现了“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形形色色的非法网络公关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败坏了网络环境,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强烈不满,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治。
网络公关的非法活动造成了多少企业个人无辜遭受诋毁,失去竞争力量和信誉,给受害者造成精神和物质上的巨大损失。例如,蒙牛攻击伊利,就是雇佣网络公关捏造事实,诋毁伊利qq星儿童牛奶声誉,从而达到自己的毁誉目的。有关当事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这样的事实举不胜举。网络成了不法分子达到罪恶目的工具,公关公司公的什么关?为何能非法公关?
首先,网络的开发利用,在给人们带来信息传送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某些不法分子图谋不法利益提供了便利。网络的隐蔽性,发帖的匿名制,网站缺乏有效监督,为了利益,不法分子可以不择手段发布或删改新闻事实,蒙蔽观众,造谣惑众,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而有关部门事先缺乏预料,对突如其来的网络公关犯罪案件缺乏有效应对措施。任其泛滥,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其次,道德的滑坡,利益的追求促使一些人或企业为了战胜他人,而不惜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诋毁他人,毁坏他人的名誉。从而使大家对某某产品或人物失去信任或产生不好的影响,从而抬高自己。这种心态恶劣,手段卑鄙。而一些公关公司正应运而生,他们可以收取雇佣者的好处费而为其发布或删除有关信息,达到雇佣者的非法目的;为雇佣者充当打手或媒介;一些网站也失去职业道德接受贿赂,受公关公司的指挥,发布或删去信息。造成网民无法知道事实真相,或听信谣传,以讹传讹。造成的危害很大,败坏了社会风气,使受害者正义不能伸张,坏人邪恶却得以畅行无阻。
最后法律、行政的监督打击不力,也促使非法网络公关得以大肆泛滥。因为网络的隐蔽性,使得受害人和公安机关难以调查取证,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处罚,因此,违法犯罪才如此猖狂。
社会信誉良知的缺失,促使了非法网络公关的发生和兴旺;法律监督和打击的匮乏也是这一违法犯罪活动得以猖狂的原因之一。因此,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采取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是及时有力的。我们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人们的自觉,而要采取行政法律的手段,对此非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只要我们下定决心,借助科学技术手段和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切实做到发帖有人管,有责任,就能让非法网络公关无处藏身,只有这样,才能使此股歪风邪气得到遏制,还社会以公平正义,保证正当的社会生活秩序和社会的公信力的建立。(刘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