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后,海峡西岸经济区可作为ECFA的特定先行先试区域,先行实施某些正在商谈或将要商谈的项目和条款,为今后的工作探索途径,积累经验。”昨日,在2010海峡法学论坛上,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教授如是说。
在下午的主题报告中,台湾竞争力论坛副秘书长兼执行长谢明辉、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台湾竞争力论坛海西经贸组召集人王琦桦等分别作了《海西平潭与台湾如何对接》、《ECFA与两岸经济合作发展趋势》、《ECFA后,海西金融特区之机会与展望》等演讲。
李非说,海西经济区作为两岸合作的一个特殊区域,可在某些领域进行先期探索和实施。如在设立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以及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争取中央更多的政策支持,积极试行一些政策、措施。他表示,两岸制度性经济合作不仅需要一个逐步推进的开放过程,也需要局部地区渐进试行。李非认为,海西经济区可在对台经贸政策试行方面创造一个有利的平台。通过先行先试的区域合作试点,有助于解决两岸经济制度化安排的一揽子政策问题。海西经济区要在扩大对外开放、深化体制改革和加强对台合作方面,积极探索新路径,努力打造新模式,建立一整套适应科学发展、体制创新的政策机制。(记者 包骞 陈梦婕 实习生 赵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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