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审议通过 两岸可望9月同步实施

时间:2010-08-18 11:02   来源:中新网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通过ECFA,海基会将与大陆沟通生效时间,两岸可望在9月同步实施,并成立两岸经合会,经合会主委由两岸主管部门官员担任,投资协议将优先排上谈判桌。

  据报道,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17日晚间在“立法院”第2次临时会中通过,两岸正式开启制度化经贸往来新页,台“经济部”官员对“中央社”记者表示,两岸将在ECFA生效后半年内,陆续展开投资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服务业贸易协议以及货品贸易协议等4项谈判。

  由于ECFA必须两岸同步实施,在“立法院”通过后,台当局会透过海峡交流基金会与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进行磋商,敲定正式生效日期,目前ECFA协议最可能生效时间是9月份;至于关税减让与服务业市场开放,则将在2011年1月1日启动。

  报道说,ECFA 如果于9月顺利生效后,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也将同步成立,未来将做为两岸沟通联系以及进行后续 4 项协议谈判平台,在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完成谈判前,两岸若有争端,先以协商解决,也可透过两岸经合会解决。

  此外,为因应ECFA生效后,即将陆续展开投资协议等 4项谈判,“经济部”近两周也密集展开后续谈判协商幕僚作业,并且进行ECFA英文版本翻译,规划在下周召开跨部会会议讨论,确定英文版本将透过海基会与大陆方面沟通,若确认无误,台湾将向WTO(世界贸易组织)展开通知程序。

  据悉,台“经济部”已完成两岸经合会架构,目前正由“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处理中,初步决定委员会辖下设立7个分组,包括货品贸易、服务业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确定架构腹案,正由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磋商中。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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