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舌尖2》在手机上未经许可被播出,央视国际以权利人的身份站出来维权并提出100万的赔偿。今天(6月3日)下午,该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诉称,2014年6月,原告通过iPhone5手机发现,豆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其开发的收集应用软件“舌尖上的中国2”中,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中央电视台出品的电视系列节目《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以下简称涉案节目)的在线播放服务。
经央视国际审查确认,中国中央电视台授权(独占性质之授权)央视国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节目,并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行使或部分行使上述权利;而央视国际从未许可豆果公司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节目。
央视国际将豆果公司与相关的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5万元。
二被告共同答辩称,首先,央视国际不享有《舌尖2》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证据显示,该节目承制单位为央视记录公司与中视传媒股份公司,原告没有提供上述两单位的授权文件;其次涉案节目播放过程是跳转到搜狐视频的页面,被告仅提供搜索连接服务,接到诉状后,被告已断开相应连接,而搜狐视频享有播放涉案作品的合法授权。被告表示不同意央视国际的全部诉讼请求。(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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