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策鼓励私营医院发展 价格、税收、土地、法律地位都与公立医院“平起平坐”
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可在价格、税收、土地、水电气暖等政策上享有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我省力争到2015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际门诊、住院服务量达到全省医疗卫生服务总量的15%左右。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提出将合理优化配置医疗卫生结构。
政策1:鼓励办专科医院和卫生保健机构
对于我省私立医疗机构的分布,我省提出这样的布局: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以及医疗卫生资源相对薄弱的地方建设医疗机构;在大中城市举办具有较高水平、较大规模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以及为健康和亚健康人群提供预防保健服务的卫生保健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与政府、公立医疗机构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
“各地在制定和调整本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其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时,要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省政府提出,各地卫生、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登记、分类管理。
政策2:鼓励境外资本到我省办医疗机构
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医疗市场对外开放,将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调整为允许外商投资项目,鼓励境外资本到我省举办医疗机构。
同时,允许境外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我省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对于外资举办的医疗机构,我省将简化并规范其审批程序。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由省卫生部门和商务部门审批。
政策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我省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其中一项措施就是推动公立医院改制。《意见》提出,我省将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有实力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兼并和托管公立医疗机构。
省政府提出,我省要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公立医院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按程序改制为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改制在洛阳、漯河、濮阳等试点城市和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措施: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 简化其市场准入程序
对于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我省拿出一套政策,简化其市场准入程序。省政府要求,卫生部门要公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核。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即可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在价格、税收、土地、金融等方面,也将给予扶持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城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
保障:部分非公立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法律地位将得到保障。省政府提出,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加入急救医疗网络、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及工龄计算、业务培训、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政策知情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我省把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各地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田园 王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