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二审

时间:2015-07-20 10: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20日福州讯 日前,《福建省促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与一审草案相比,二审草案修改稿中增加了闽台职业教育合作相关服务保障条款。

  根据委员建议,草案修改稿增加了关于台籍教师的权益保障条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在住房、医疗、子女就学、养老等方面为从事闽台职教合作的台湾同胞提供服务和保障。为加强职教师资培训,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制定闽台职教师资培训规划,组织本省普通高校、职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教师赴台培训。同时还增加规定,对闽台职教合作项目赴台学习培训的教师和学生,应简化办理手续;因紧急事件需出入境的,应予以优先办理。(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联合报道) 


编辑:福建台办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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