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召开省直部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研商会

时间:2015-03-05 13:16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5日济南消息 为进一步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促进鲁台交流合作健康持续发展,3月4日下午,山东省省直部门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研商会在济南举行。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两岸关系的重要论述和2015年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山东省台办副主任曹晓武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台办台商投诉协调处处长郇新安通报了2014年全省台胞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安排,省台办经济处处长王清玉通报了2014年全省对台经济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安排。

  2014年,山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鲁台经贸合作,把服务台资企业和保护台胞合法权益工作有机结合,始终抓住改善营商环境、真诚解决实际问题这条主线,继续开展了以“进台企、送政策、解难题、促发展”为主题的“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举办了“齐鲁台商菏泽行”、台资企业安全生产督导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及时解决了台资企业在经营活动、转型升级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充分发挥台胞权益保护和涉台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机制,搭建部门间服务联动平台,山东省投资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得到到了在鲁台企台胞的普遍欢迎和高度赞扬。

  据统计,2014年,全省各级台办共受理台胞投诉案件120件,结案108件,结案率90%;处理各类涉台信访案件125件,一批重大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有力维护了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此外,全年共妥善处理一般性涉台突发事件4起。山东省全年台资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政治敏感性涉台突发事件。

  山东省开展2015台资企业走访季活动和青岛市扎实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做法得到了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的充分肯定并转发了简报。

  山东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省人大内司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局、省旅游局、省贸促会、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济南海关等23个省直部门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研商会。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交流了2014年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的情况,对下一步开展好此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如何更好的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进行了了认真商讨。各部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与台办的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认真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为保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台办副主任曹晓武在总结发言中首先对省直有关部门对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并结合各部门发言内容,对共同做2015年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准确把握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台胞权益保护工作的能力,切实维护台湾同胞的合法和正当权益,努力改善我省投资环境。

  二是要创造性的开展为台胞台企服务活动。要贯彻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结合工作职责,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更有针对性、创造性的服务台胞台企活动,要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办好事,要把工作重点抓起来,工作亮点抓出来。

  三是要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年内,除继续做好台资企业走访季第二阶段工作外,还要做好涉台投诉案件集中调处、台资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督导、“进台企、话亲情、助发展”台资企业走访活动等工作,确保台胞权益保护工作和涉台稳定工作积极有为。

  整个研商会气氛热烈融洽,达到了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密切联系、推动工作的目的。(中国台湾网、山东省台办台商投诉协调处联合报道)


编辑:马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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