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12日漯河消息 今年以来,漯河市召陵区台办积极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发挥职能作用,整合各方力量,着力“三个形成”,努力做好涉台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形成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建立由区台办牵头,相关单位组成的台胞权益保障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落实涉台投诉协调工作单位责任领导和联系人,明确职责、受案原则和会议制度,构建密切联动、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根据案件的需要,及时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做好涉台纠纷调处工作。
二是构建工作网络,形成多位一体的防范体系。立足抓早、抓细、抓实,主动靠前服务,广泛开展慰问走访活动和排查活动,同时结合重大活动和传统佳节以及接访下访等专项活动,了解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疏通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隐患,避免纠纷。
三是严谨工作程序,形成严密细实工作作风。采取“一查”、“二看”、“三根据”的方法进行妥善处理涉台遗产纠纷。“一查”是通过上级台办及相关部门查阅台胞台属档案,对当事台胞台属进行身份确认;“二看”就是“看”台胞台属委托律师事务机构是否真实存在,“看”律师身份是否属实;“三根据”就是“根据”大陆和台湾地区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台属是否属于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根据”申办继承在台遗产程序的有关规定,帮助台属理清相关申办程序,“根据”遗产继承所需要的公证事项,到有资质的公正机关办理涉台遗产继承所需的各种公证书。
一年来,召陵区台办共妥善化解涉台矛盾纠纷6起,依法维护了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中国台湾网、漯河市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