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台办组织学习涉台法律法规

时间:2012-04-14 08: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14日潍坊消息  为进一步提高对台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对台工作水平,近日,潍坊市昌乐县台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重新学习涉台法律法规,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成果。

    此次学习篇目广泛,分为指定篇目和自选篇目。指定篇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自选篇目有《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等。为进一步提高学习效率,丰富学习形式,此次学习活动打破了一往“一人念众人听”的学习模式,将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多种方式结合起来,提高了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学习活动结束后,采取了闭卷考试和学习汇报两种方式检验学习成果,成绩较为理想。(中国台湾网潍坊通讯员刘树明、冯文杰)

编辑:陈宁

相关新闻

图片

要闻

两岸情

各地涉台活动

文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