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负债已达4兆 还清需用62年

时间:2010-07-29 09:44   来源:中新网

  据“中央社”报道,台“审计部”28日公布2009年度台当局总决算审核报告,年入年出差短为1611亿元(新台币,下同),近4年来首次差短,逾4兆的债务余额也创历年新高,在不增加举债前提下,62年才能还清。

  据台“审计部”指出,年入年出差短主要是受全球金融风暴及当局减税措施等因素影响,税课收入不如预期,经常收支剩余不足支应资本收支短绌。“审计部”并希望相关单位检讨不合时宜的租税减免及扣抵,建立定期检讨机制,以免过度或不当的减税政策影响长期财政体质。

  报道说,“审计部”资料显示,台当局一年以上公共债务未偿余额,从2001年底的2.6409兆余元,逐年增加到2009年底的4.562兆余元,8年间增加债务1.4153兆余元,如果再加计未满1年债务2400亿元,债务就高达4.2962兆余元。

  “审计部”认为,债务还本预算不足以偿还到期债务,未能有效抑制债务成长。如果按2002年以来,每年度编列还本预算最高金额650亿元推估,在不增加举债前提下,截至2009年止1年以上债务余额,约需62年才能还清。

  “审计部”分析称,2010年度台湾当局总预算举债预算数2287亿余元,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预算2010年度分配预算数775亿余元,以及2010年度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特别预算1910亿余元,2010年度举债预算就高达4974亿元,当局总预算及特别预算编列债务的举借金额持续扩增,以致债务余额屡创新高。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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