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员吁消费券使用应搭配现金享受折扣优惠

时间:2008-12-09 08:56   来源:中新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8日召开临时院会,预订通过“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预算案”,可望在26日二、三读通过此预算案。另外官员也有“消费券搭配自付额”的构想,希望与大卖场及便利商店合作,通过搭配现金的折扣优惠,带动消费券的加乘效果。

  消费券特别预算案原本初估为829亿元(新台币,下同),“财政部”表示,由于外籍配偶及明年3月底出生的新生儿都可领,加上周边费用,如“财政部”印制福袋装消费券、“新闻局”倡导费及银行兑换消费券处理费等,使预算扩增至857亿元。

  官员透露,目前业者优惠方式大多以3600元包装,未能达到当初提案构想的目标,无法让民众掏出现金消费,因此想出“消费券搭配自付额”的折扣活动,只要民众花一张消费券金额,可享折扣优惠。

  官员说,消费券再加上现金消费,能创造乘数效益,让857亿元有上兆元商机。例如在便利商店买450元的商品,用消费券200元,再加现金200元即能购得,等于打88折。

  “行政院”表示,这项“消费券搭配自付额”尚未与业者洽谈,也还没定案,仅是官员的“脑力激荡”,预计合作对象为大卖场及超商。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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