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发消费券将促明年经济成长增0.64个百分点

时间:2008-11-20 08:55   来源:中新网

  台湾《工商时报》19日在要闻版块刊出报道,台当局发放消费券方案正式拍板,所有台湾居民适用,每人发放3600元(新台币,下同),将赶在春节前发放;在消费乘数的带动下,预估可使台湾明年经济成长提升0.64个百分点。

  刘兆玄昨日召集财经部门讨论消费券方案,会中决定消费券发放以个人为对象,不分年龄,以每户平均3.01人计算,一口之家有三口人可领约1万余元,四口即有1.4万余元。

  据台官员表示,岛内民众持消费券可到有“营业登记的商家”,包括零售店、量贩店及餐饮店,换言之包括看电影、上馆子、喝下午茶、买书、逛百货公司等消费活动,原则上都可。

  至于商店拿到消费券后,如何向“政府”请款?台官员表示,为便利店家请款,店家只要拿消费券盖上店章赴邮局及金融机构存入户头即可兑现,正如支票存款一样。

编辑:李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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