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鼓励小微企业发展 首家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时间:2013-01-06 11:03   来源:人民日报

  2012年12月31日,青岛市第一家注册资本“零首付”的小微企业在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登记成立。该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实行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为零,余额5年内缴足。

  2011年,青岛市工商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小型微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意见将小微企业在市场准入时对投资人、投资方式、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形式、经营场所等登记事项注册的标准降低,鼓励创业;同时,对新设立的小微企业在登记注册环节实行“零收费”。(记者 宋学春)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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