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营改增预计年减收165亿 13.8万户企业试点

时间:2012-08-10 08:39   来源:新京报

  9月1日起试点营改增之后,北京每年总减收约165亿元,其中北京地方财政减收72亿元。昨日,北京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改革启动大会举行。

  针对部分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可能出现增加的情况,北京将建立财政扶持资金,对其进行财政扶持。

  13.8万户企业纳入试点

  2011年,北京共有25.8万户、1071.5亿元营业税税源户。其中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约13.8万户,涉及营业税331.3亿元,占全市营业税收入的30.9%。

  据悉,已有10万多户企业完成了一般纳税人的申报和相关的培训工作。

  根据测算,北京试点改革将总减收165亿元,其中北京地方财政减收72亿元。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说,此前上海的试点显示,所有行业减税水平达到10.6%,其中近90%的试点企业达到减税的结果,且减税的企业和税负水平呈逐月扩大趋势。小微企业减税额达到40%以上。

  对北京而言,从行业税负来看,全部试点行业中,小规模纳税人因为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的5%或3%,统一降低到增值税的3%,税负全部下降。

  但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上升,从个体上看有增有减,其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业从原营业税的3%,提高到增值税的11%,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金有限,导致行业整体税负上升。

  ■ 背景

  9省市试点“营改增”

  8月初,财政部发布通知,国务院明确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8个省(直辖市)。

  试点税率上,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

  ■ 对话

  设财政扶持资金帮增税企业减负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认为“营改增”试点范围仍可扩大

  昨日,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杨晓超认为,虽然试点改革后财政减收,但通过改革降低税负,可以促进企业细分,从长远来讲,对经济发展必然是有利的。

  全部小微企业受益

  新京报:继上海之后,北京成为第二个试行“营改增”的城市,北京有何不同?

  杨晓超:总体方案上北京与上海一致。但具体实施上,北京服务业占比非常高,超过了76%,优化这部分行业的税制,可以大力推动企业和行业的发展。

  另外,上海国税、地税是一套系统,而北京国税、地税是两套机制,试点后,试点企业的纳税方式、程序都会发生变化,因此,北京在试点后两套税务系统的衔接方面,会比较复杂。

  新京报:政策上看,此次试点后,小微企业受益大。

  杨晓超:年营业额在500万以下的,改革后都实行3%的税率,因此小微企业受益面是覆盖全部的。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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