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日召开的天津市第92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天津将加强保障性住房在申请、准入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对于骗购者将终身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会议审议了《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草案)》。《办法》提出,天津市住房保障的基本方式为“出租和出售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扶持”。要坚持分层补贴、租补分离、租售结合的原则,坚持规范管理,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办法》表示,将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政府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