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公布 最高补贴95%房租

时间:2012-03-20 13:24   来源:新京报

  昨天(19日),市住建委公布了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补贴标准以及申请、审核、发放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今后,符合人均月收入在2400元(含)以下等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承租公租房,将获得政府提供的租金补贴,补贴将按照承租家庭的经济情况,分六档进行补贴。补贴最多的是符合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的低保家庭,补贴金额达到房租的95%。

  补贴仅针对公开摇号者

  根据此次征求意见的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有两类。

  一类是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

  另一类是城六区超过廉租房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需要同时具备四项条件:申请当月的前12个月里,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了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必须是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获得的。

  “产业园区、社会单位建设和分配给职工的公租房,职工所在单位可以给予承租者一定的补贴。因此政府提供的补贴仅针对公开摇号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

  按家庭收入分六档补贴

  对于补贴的标准,此次征求意见稿确定了六个补贴的档次。

  其中廉租房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分三档,分别是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补贴房租租金的95%;其他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90%;符合廉租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70%。

  城六区城镇户籍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也分为三档给予补贴。

  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50%;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25%;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以下的家庭,补贴房屋租金的10%。

  面积超60平米部分不补贴

  昨天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廉租条件的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含)的按标准给予补贴;高于50平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同时,城六区其他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的按标准给予补贴;高于6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此前已入住的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有部分户型的面积是高于60平米的,这意味着这些家庭超出部分的面积是不能领取补贴的。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远洋沁山水公租房项目是在北京公租房建设导则出台前立项建设的,因此部分户型会超出60平米。目前北京在建绝大部分公租房和将来建设的公租房,套型面积均在60平米以下,以40平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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