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药监局获悉,在近期的违法医药广告检查中,抗骨增生片等15种药品、医疗器械在发布广告的过程中存在含有扩大产品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形,目前已被市药监局强制下架处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
此次暂停销售的15种药品、医疗器械包括: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的菊明降压丸、湖南爱生制药有限公司的参茸大补膏、贵州圣泉药业有限公司的降糖甲胶囊、通化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尿毒排析散、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的气血双补丸、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的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普力得)、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的抗骨增生片、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的清脑降压、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的清眩丸、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外用无敌膏、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的琥珀安神丸、吉林九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偏瘫复原丸、北京乾宇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转通灵、商丘市德惠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仲景圣方液体药膏、湖南佳信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风痛康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