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介不得分割居室搞“群租”

时间:2010-05-25 10:12   来源:新华网综合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昨天,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了《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流程》和《房屋租赁代理注意事项》,规范租赁市场,今后中介代理出租房屋,不得将房屋居室分割进行群租;中介代收租金的,在收取租金后一天内,就要把租金存入类似“支付宝”的专用账户中,链家地产、首创金丰易居等26家中介机构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相关规定。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周宗楚介绍,此次规范的房屋租赁代理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委托给中介机构代理租赁,中介机构直接支付租金给出租人。代理租赁后,中介机构再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周宗楚介绍说,目前北京有从事租赁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有29家,除了有3家即将推出租赁代理业务外,其余26家昨天都签署了承诺书,承诺遵守《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流程》和《房屋租赁代理注意事项》。在这26家中,基本包括了目前北京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如链家地产、首创金丰易居等。

  26家中介机构承诺,要通过“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代收代付租金,不占用、挪用或拖延支付客户资金。周宗楚表示,“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是中介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一个专门账户,中介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或向出租人支付租金,都直接通过这个账户进行转账,中介自己是无法从账户提钱的。而且此次还要求中介,如果收到承租人付的租金,必须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专用账户中。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中介挪用租金,或携款潜逃。除此之外,26家中介机构还承诺不发布虚假和未经核实的房屋租赁信息。向客户明示收费标准和内容,不收取额外费用。

  而针对眼下备受关注的部分“黑中介”在代理租赁后,私自将房屋居室分割成多个隔断,分别进行出租,以“群租”谋取最大利益的现象,周宗楚表示,这种行为不但违法,而且会带来生活、治安等多方面的问题。为了防止这种行为,昨天公布的《房屋租赁代理注意事项》中,要求中介机构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拆改,不得将房屋居室分割进行群租。

编辑: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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