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商务成就综述之八:对外开放促进西部大开发
党的十六大以来,西部地区(注: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等12个省、市和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着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积极培育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放型经济迈上新台阶,对外开放呈现新局面。
一、对外贸易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货物贸易快速增长。2011年西部地区进出口总额达到1857.5亿美元,是2002年229.7亿美元的8倍,年均增长26.1%;占全国比重由2002年的3.7%,上升至2011年的5.1%。其中,加工贸易发展更为迅速,从2002年的32.5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386.5亿美元,年均增长31.7%。
(二)货物贸易结构日趋优化。10年来,西部地区对外贸易结构不断改进,尤其是机电和高新技术贸易发展迅速。2002—2011年西部地区机电产品进出口额从69.3亿美元增长至772亿美元,年均增幅达30.7%;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从20.7亿美元增加至415.1亿美元,年均增长39.5%。
(三)服务贸易蓬勃发展。2006—2011年,西部地区服务进出口累计为863.26亿美元,年均增速20%。近年来,西部地区对外技术贸易方兴未艾,2011年进口合同数为1145份,合同金额为50.27亿美元,占全国总金额的15.6%,比上年同比增长62.4%。
(四)公平贸易竞争环境得到有效维护。西部地区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有效应诉国外贸易救济调查,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我国政府依据国内产业申请发起涉及西部产业的救济调查,如2006年和2010年先后对欧盟马铃薯淀粉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对帮助企业脱困解难、扶持西部产业经济可持续性发展、营造公平稳定的贸易环境起到积极作用。不断加强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截至目前,西部地区监测企业数量达到1228家,基本建立了本地区产业安全数据报送体系。西部地区在农产品、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建立了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对重点产品生产和贸易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异常变动情况和发布预警报告。
二、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外商投资稳步发展。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由2002年的20.1亿美元增至2011年的115.7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21%,占全国的比重由2002年的0.3%上升至2011年的10%。2002—2011年,西部地区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5700家,使用外资金额477.1亿美元。
(二)外商投资结构不断优化。2002年西部地区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所占比重为53.8%,之后制造业比重不断下降,2012年前三个季度降至25%;同期,服务业所占比重较快增长,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比重由0.7%上升为6.6%,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比重由0.6%上升为4.3%,批发零售业比重由3%上升为4.6%。
(三)开发区建设取得新进展。2008年国家启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和新设工作以来,已有15家西部地区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家园区批准新设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设立了新疆吉木乃边境经济合作区。
(四)投资软环境日益改善。2008年“两税合一”后,对外商投资西部地区鼓励类项目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保留了税收优惠,并对在西部地区鼓励类领域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投资者给予政策支持,免交10%的利润汇出税。2010年,国务院批准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鼓励外资向西部地区转移的措施。国家两次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因地制宜引导外商投资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产业。
三、“走出去”步伐加快
(一)对外投资稳步推进。2011年西部地区境内投资者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0.6亿美元,比10年前增长420%,年均增长超过20%;截至2011年底,西部地区企业累计实现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288亿美元。此外,广西、云南、重庆等省(市、区)在印尼、马来西亚、老挝、韩国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取得初步成效。
(二)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快速发展。2011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102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9倍,年均增长29%;2011年末在外劳务人员8.4万人。截至2011年底,西部地区企业累计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460亿美元。
四、国际合作交流不断加强
(一)对外经贸合作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西部地区成功举办了多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乌洽会”及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展会,有效利用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等经济合作平台,拓展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渠道。
(二)国际无偿援助资金得到有效利用。2003—2011年我国共接收多双边无偿援助近24亿美元,执行援助项目近400个,其中大部分安排在西部地区,涉及扶贫开发、节能环保、灾后重建等领域;安排大湄公河和中亚次区域经济合作有关专项资金通过研讨、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了贸易便利化项目合作。
(三)对外援助项目顺利开展。我国在促进受援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注重结合国内西部地区的特点和优势,在现行制度框架下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企业参与实施援外项目。2008年至今,西部地区企业共承担实施了援外成套、物资和技术合作项目共124个,主要涉及道路、学校、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生产生活和紧急救灾物资等;承担援外培训项目148期,培训学员约4000人,培训内容涉及经贸、通信、文化体育、农林牧渔、能源矿产、交通运输等西部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优势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