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退(免)税16.5亿元,同比增长67.92%
受惠于出口退税新规及各项出口退税优惠政策,首府前三季度出口贸易大幅增加。
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截至9月30日,首府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16.5亿元(含两个开发区),同比增长67.92%,有力促进了新疆外贸经济的稳步增长。
新兴中小企业进出口增势猛
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兴中小企业正成为首府进出口增长主力军。这些新兴中小企业中的骨干外贸企业进出口额,呈两位数的高位在增长。
该工作人员举例,以表现突出的新疆凯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伊鑫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新疆欣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为例,这些公司增势迅猛,现已跃居首府进出口企业贸易额排名前五位。
“此类企业前几年进出口总额均不足1000万美元,但在今年前三季度均达到了3000万美元以上的规模。”该工作人员说。
同时,来自市商务局的消息,前三季度,全市中小外贸企业(指年平均进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下企业)实现进出口总额近20亿美元,占全市进出口总额66%,贸易规模较上年同期净增3.3亿美元。
平均每月增加30户出口企业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首府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企业户数为3771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863户。
“也就是说,今年前三季度,首府平均每月增加30户出口企业。”该工作人员表示,与去年同期出口形势相对下滑相比,今年出口企业增势反弹相当快速。
据介绍,之所以形势喜人,主要归功于国家出台的出口退税提速新政,以及各项出口退税优惠措施。
“今年出口退税新政出台后,我们的退税手续明显简化。”新疆隆博电动工具出口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朱女士说,这也使企业资金运作更为便利。
据了解,新规定自2012年7月1日执行至9月中旬,乌鲁木齐市退税部门共受理1332批次申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17批次,增长45.57%。
另外,为进一步促进新疆出口生产企业发展,新疆推出多项地方税收减免政策,即2011年至2020年,对新办企业出口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50%、现有企业出口额占销售总额超过70%的出口生产企业,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等。这些政策都进一步推进了出口企业加力提速。
中亚五国需求旺盛成支撑
实际上,近两年来,中亚五国为吸引外资也出台多项举措,并凸显成效。
哈萨克斯坦政府于2011年12月23日通过第1596号决议,对该国《关于批准吸引外资、发展经济特区和促进出口2010-2014年国家纲要》作出修改和补充;2012年2月1日,乌兹别克斯坦也出台《关于对零售贸易规则进行补充的内阁令》等。
“这两年,中亚五国的投资环境较以往有较大改善。”朱女士说,自己所在的公司已有8年出口加工经验,主要面向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由于当地基建市场需求巨大,该公司每年出口贸易额都在增加,今年预计出口贸易额将达2亿美元左右,较去年全年预增4000万美元。
海关数据显示,受周边国家对我国生活日用品刚性需求的支撑作用,前九个月,新疆进出口总额同比增加72.6%,其中出口增长74.2%,而我国出口中亚地区的工程机械和车辆中,92%从新疆各口岸出口,其中80%为乌鲁木齐市企业报关出口。(记者 蔡俊 通讯员 柳梅 张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