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社保卡将与银行卡“二合一”

时间:2012-10-19 09:49   来源:黑龙江日报

  -逐步集成社会保险费缴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领取、

  医疗费用支付与返还等业务

  -黑龙江省直医疗保险持卡人将在明年年底前换发新卡

  -十二五期末持新卡人数将占全省总人数的70%左右

  记者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10月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同时原《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废止。今后,新的社会保障卡可以搭载金融等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居民可以通过一张卡完成保险费缴纳、医疗费用支付与返还等,银行卡与社保卡将实现“二合一”,从而为广大参保人群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

  据黑龙江省人社厅相关人员介绍,新《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行,通过“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和金融系统支持,主要用于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险、金融服务等事务的多功能智能卡,其具有记录、凭证、查询和金融等主要功能,并增加了低保和“金保工程”应用所需的扩充信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发卡对象只发行一张社会保障卡,即劳动者个人一人一卡。该卡作为行业性IC卡应用,全省通用。

  新发行的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省通用”原则进行建设,实现地域通、业务通。在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扩展了部分应用,并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后,逐步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领取、医疗费用的支付与返还等业务,以及查询本人社保相关信息,都集成到社保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办理。同时社保卡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据悉,为加强新社保卡安全性的管理,包括密钥、持卡人身份信息的安全、用卡环境的安全管理,新社保卡设置为cpu电路卡,将采用密码算法和芯片技术合作,有很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程序,造假可能性极低,并且有自己独立的用卡安全信息系统和独立的操作系统,无法被仿造,可以永久使用。社保卡的金融应用目前不支持贷记功能,使用范围是在境内。

编辑: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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