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费者协会2012年第15号消费警示
国庆假期赴港购物需谨慎
去香港旅游,花8000多元钱购买的名牌手表,没戴上三个月就出现偷停等各种问题,结果想退却无从下手。针对这类现象,在两节即将到来之际,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2年第15号消费警示,国庆假期赴港购物需谨慎。
白山市七旬林姓老人,2011年在香港旅游时,购买了一块8996元的某名牌手表,佩戴三个月后,出现走时时快时慢甚至偷停等质量问题。老人发现在发票的背面印有“承诺:如出现质量问题,予以全额退款。”决定将新购买的手表退还给表店并提出退款的要求。2011年10月10日林大爷将该表邮寄到带其在香港旅游导购的深圳市罗湖区某旅行社,委托该社工作人员黄某负责与商家协调。3个多月后,黄某以“表面磨损不能退换”以及“退到瑞士生产厂家后方能退换”等各种理由答复给林大爷。
无奈之下,老人向白山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因该投诉属于涉及港奥台地区的投诉,白山市消费者协会向省消协进行汇报,省消协根据《吉林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组织合作协议》中,“吉林、香港两地的消费者在任一地区进行旅游、购物等消费活动时提供便捷的维权保障。”将情况向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及香港旅游业议会进行通报并以书函要求协助处理。20天后,商家将全款退还到林大爷手中。
截至目前,吉林省消者协会已受理省内六件涉港购物投诉,主要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涉案商品多以数码产品、手表、手饰居多,二是购买方式以个人自购或旅游团购为主,三是都是在回到内地后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四是个案涉案金额较大,平均每件投诉涉案额均在万元左右。
国庆长假将至,结合我省受理涉港投诉个案的特点,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假期到港旅游选购商品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购买产品前,可通过其产品官方网站或专卖店搜集产品信息包括:价格、产地、售后等。
二、购买产品时,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相关配件是否齐全、产品说明是否准确、正规,确保验货无误后付款。
三、对于不熟悉品牌或型号的产品,谨慎购买。
四、付款后,应要求店铺开出正规购物凭证,详列相关产品资料及售后服务条款,并索要完整外包装,同时,消费者要长期妥善保存购物凭证。
五、根据《入境旅行团(登记店铺)购物退款保障计划》之规定:“旅客购物后如有不满,必须于六个月内提出退款要求,并凭单据正本办理,而有关货品必须没有损坏,也没有因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消费要确保并长期保证商品完整外包装,确保其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
六、当您的合法权益受理侵害时,可及时向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或回内地后,可到当地消协或省消协进行投诉。(本报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