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日前发布抽样调查显示,一季度,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34元,同比增长14.7%,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实际增幅提高3.7个百分点。
调查发现,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是收入增长的拉动因素。一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3581元,增长19.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3.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1个百分点。
在增幅排行榜上,财产性收入位居四大类收入之首。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61元,增长39.7%,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3%。
作为社会福利的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湖南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563元,增长14.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3.3个百分点。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以及各市州加大对低收入家庭过年过节的补贴。
相关新闻
越吃越“小资”了
湖南人生活情调的变化在一份最新统计信息中已显端倪。昨日,省统计局发布4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情况,限额以上餐饮业门类中,富有“小资”情调的咖啡店,以20.9%的零售消费增幅追平正餐店,且将快餐店抛在身后。
根据统计,4月份,湖南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0.22亿元,同比增长14.9%,比上年同期低4.5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单位)零售额256.28亿元,增长16%。按经营地分,城镇实现零售额486.73亿元,增长14.9%;农村实现零售额53.49亿元,增长15.4%。1至4月,全省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4.88亿元,增长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