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3月1日电(记者 孙亭文)新疆消费者协会1日举办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相关事项,其活动将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剑指如何消费领域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和不合理现象,更在意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和避开消费陷阱,推动消费领域民生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解决。
据悉,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1年的“3·15”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民生”。据此,新疆工商局、新疆消费者协会根据新疆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中消协的年主题,确定的2011年“3·15”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主题是:“扩大消费·服务为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3·15”宣传月实施方案,对全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作出统一安排部署。
在“3·15” 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期间,新疆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将通过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科学销假”、“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组织新疆大中型企业展示企业形象,开展“低碳消费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使“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加深入人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使新疆的消费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新疆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中称,3月14日,乌鲁木齐地区联合区市两级工商、质检、卫生、药监、新闻出版、文化和商务等职能部门,将假冒伪劣商品分类集中、科学销毁,大造震慑违法声势。此外,新疆各级消协还将组织协调住房与城乡建设、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商品检验机构和法律工作者走进市场、社区、农村等,针对家具物业、医疗保障、食品安全等民众关心、党委政府关注的消费领域,收集民意,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当日,新疆消费者协会会长、工商局局长尤努斯·玉素甫宣布201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新疆消费者协会顾问、工商局党组书记王新怀发布“自治区2010年十大消费投诉热点”;新疆卫生厅副厅长王小燕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做了讲话;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成秉勇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0年执法打假情况通报”;新疆旅游局副局长刘新福围绕“发展新疆旅游,致力服务民生”做讲话;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通报”。
据悉, 2010年,新疆工商系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57次,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4665件;受理各类咨询、投(申)诉举报24.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09.8万元。为维护各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