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2月28日电(记者 黄艳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金融办官员28日说,截至2010年末,广西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7652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突破126亿元人民币,在中国8个边境省区中名列第一;出口结算金额达到93亿元,跃居全国第一。
2010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广西正式成为中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地处中国—东盟合作前沿地带的广西,于当日在中越边境最大的口岸城市凭祥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目前,广西辖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已为东盟国家和港澳地区的20多家银行开立人民币往来账户,辖内有近千家企业与境外贸易伙伴采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赵德明称,广西作为连结多区域的国际通道、交流平台和合作平台,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不但有利于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的交流和合作,使广西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桥梁、平台作用更为凸显,同时可以促进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拓展开放合作新空间。
近年来,广西与东盟各国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东盟已连续10年成为广西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据统计,2010年广西全年外贸出口额96.1亿美元,增长14.8%,其中对东盟出口45.9亿美元,增长27.1%。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广西成为全国首批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