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7日鞍山消息 近日,记者从鞍山市总工会获悉,从今年开始,在全市包括台企在内的大中小企业中实施“双合同工程”。
“双合同”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完善劳动定额为重点,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保证,通过“双合同”的实施,增强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企业收入分配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台企纷纷表示,要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落实“双合同”,从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入手,建立和完善劳动定额标准的协商共决机制。(中国台湾网鞍山通讯员李延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