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23日鞍山消息 日前,从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获悉,国税局为简化发票购领程序、方便企业,相继出台并正式实施《发票验旧购新管理补充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规定》。台企如需购买发票不用层层审批,只要提供相关手续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此前,领购发票程序审批环节多,有的台企购买一次发票需要多个岗位审批,耗时长,很不方便,此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了办事程序,节省了时间,台企普遍反映较好。(中国台湾网鞍山通讯员李延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