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水价调整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积极踊跃发言,围绕为何调水价、供水企业提出的供水成本核算方式、其内部管理的程度、调价的幅度、调价的时间等焦点问题,来自企业、消费者、专家、政府部门的听证参加人争相表达各自的观点。
观点一
愿为喝优质水多花钱
市消费者协会调研员董长晓:磨盘山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106项指标,是名副其实的健康水、优质水。水质好了,涨价理所应当。
平房区新建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马淑英:平房区以前吃的都是地下水,非常“硬”,而且大肠杆菌超标,有时水还发“红”。该区域患心脑血管疾病的特别多,居民深受其害。喝上磨盘山水后,居民反响非常好。按照同质同价的原则,同意水价上涨。
哈供排水集团水质中心主任纪峰:磨盘山水为常年一类水体,经净化处置后已达到了国家规定的106项指标要求,此标准为国家2007年公布,2012年强制执行,哈尔滨市饮用水已提前3年达到国家要求。为此,水价应该上涨。
观点二
用水者应承担部分上涨成本
市人大代表、道外区东莱医院院长刘明凯:水的价格由运输、净化等多方面组成。哈尔滨市为建设磨盘山供水工程,投入了巨资,企业每年还贷款就得两亿多元,政府和企业已经承担了成本中的很大部分,作为用水者,承担一部分上涨成本是应该的。
市建委公用事业处处长吴敏:调整水价是保证供水企业正常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水价是2001年制定的,已经多年未调整;建设磨盘山供水工程后,供水成本大幅提高,供水企业经营压力越来越大,按照经济规律,成本上涨必然带动消费品价格上涨。
观点三
价格杠杆可促进节约用水
市水务局供排水处副处长李婧菲:建设磨盘山供水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的英明决策,给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而且,目前哈尔滨人均占有水量仅为1157立方米,属缺水城市。适当上涨水价,可以提高市民节水意识。
市政协委员、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李健:水价调整方案理由比较充分、幅度不是很大,可以接受。调价以后,政府应考虑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洗车、洗浴的水价问题,让他们也承担一些水价上涨成本,以进一步促进节约用水。
市建委公用事业处处长吴敏: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是非常必要的。调查显示,用水费用支出如果低于家庭收入的1%,居民对节水不在意;如果高于3%,居民的节水意识则会增强。为此,适度提高用水价格,提升居民节水意识,非常有必要。
观点四
上调水价时机尚不成熟
退休教师刘天晓:现在上调水价时机不成熟。原因是,目前我国尚未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相关部门调查显示,2008年全国有近八成家庭收入没有上涨;国家发改委今年7月24日发出的通知中要求,“要考虑社会承受力,区分轻重缓急,防止集中涨价”;8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又连续出台多个文件,明确要求“物价要稳定,提价要慎重”。
哈锅炉厂职工王继辉:目前磨盘山水尚未全部供应到全市范围内,现在统一上调水价对于未用上磨盘山水的市民来说不公平。因此,水价调整应暂缓。
观点五
百姓“埋单”还是笔糊涂账
龙江鞋帽市场副总经理宫立君:作为老百姓,对于水价的构成并不清楚,成本计算也不了解,每次交的水费都是一笔“糊涂账”。供水企业应该增加透明度,不仅要将供水成本公开,还要将在管网跑冒滴漏等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予以公示。
律师李民:在磨盘山水源地供水工程建设中共投入资金57.1亿元,其中企业贷款45.5亿元。从去年开始,已经进入还贷期,平均每年还贷利息达2.28亿元。但这笔贷款究竟需要还多长时间,以及其中是否有贴息贷款等问题,至今仍未向公众公开。
退休教师刘天晓:2001年哈市居民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3元上涨至1.8元。当时,依据黑价格[2001]56号文件,调价后市供排水集团每年要从每立方米水价当中拿出0.08元,用于计量设施专项基金,用作水表安装、调换和检测等。哈供排水集团曾在对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回复中表示,自2002年起,将分期分批更换居民分户水表,建账立卡,市民无需再花一分钱。但8年过去了,部分居民家并没实现分表到户,而且在本次拟定的调价方案中,又再次列出了0.1元/立方米的水表改造资金,市民难以接受。
观点六
涨幅过高政府应多补贴
下岗职工谷孝发:根据省物价局成本监审结论,本次调整的测算依据主要是企业消化成本20%,市财政对居民生活供水价格给予15.5%的补贴,企业对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再消化15.5%进行的测算。但水价如按照拟上涨0.6元/立方米来计算,市民将承担33%的涨幅,这一幅度明显高于市财政对居民水价的补贴。为减少水价上调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应加大政府的补贴力度,减少市民的支出。
哈商大教师周福仁:在全国27个大城市中,哈市2008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在第17位,现行水价排在第六位,如果调整,调整后的水价将升至第四位。对哈尔滨人来说,这样的涨价幅度明显过高,因此,政府应加大补贴力度。
观点七
自来水不应再吃“大锅饭”
市人大代表、道外区东莱医院院长刘明凯:当前全市仍有部分用户按照人头等方式交水费,这不但不利于优质优价的原则,更难以唤起市民的节水意识,因此,应尽快实现一户一表,彻底解决自来水吃“大锅饭”的问题。
哈医大肿瘤医院刘斌:目前,哈尔滨市对于洗浴、洗车、洗衣、做饭等各种单位和个人仍无法实现分水供应,应该在使用单位的类别、用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分类,并实行阶梯水价,以保证有效节约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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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价的原则和理由
市物价局拟订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生活供水价格定价听证方案》,对此次调价的原则、理由、依据等作出了详细说明。
一是坚持合理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由于哈市供水成本的大幅提高,有必要适时合理调整供水价格,补偿由于供水成本增加后给企业造成的亏损。
二是坚持供水价格优质优价的原则。磨盘山属于一类水源地,水质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106项指标。目前,磨盘山供水一、二期工程已经竣工,年底前,市区居民都可用上磨盘山优质水,因此,供水价格调整条件已经成熟,调整供水价格势在必行。
三是坚持考虑居民承受能力、适度调整的原则。考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制订定价听证方案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价格调整要适度合理。
每立方米涨0.6元是如何测算出来的?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磨盘山水源供水成本为每立方米3.75元,企业消化成本20%后,成本为每立方米3.0元。按照国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加6%税金和8%净资产利润率,再加上每立方米0.1元的水表改造资金,经测算,调整后的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68元。哈市现行综合水价是每立方米2.24元,涨幅为64%。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市财政补贴和企业消化分别为15.5%,居民承担33%,最终确定居民供水价格每立方米由原来的1.8元调至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