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严厉打击非法采矿 实施逐级问责

时间:2012-08-27 11:15   来源:广州日报

  打击矿产“偷采”成效将纳入各县区年终考核

  记者昨日从河源市政府获悉,从今年8月下旬起至明年3月份,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集中行动,其中规定,该市将打击非法采矿的工作成效纳入到各县区年终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进行,与评先奖惩挂钩。

  偷采矿违法人员及“保护伞”是打击重点

  据河源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的入秋季节,是河源各县区违法人员偷采稀土、瓷土等矿产资源的高发季节。此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集中行动,将对偷采矿产资源的违法人员,包庇、纵容非法采矿的“保护伞”,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打击。

  矿产整治范围重点是对各县区所在镇与城市周边国道、高速公路、省道可视范围内的地区以及非法采矿高发地等区域进行重点部署打击,整治矿种主要包括稀土、陶瓷土、石英矿、萤石矿、石场、铁矿、煤矿、钨矿等。

  打击非法采矿不力将实施逐级问责

  为建立严厉打击非法偷采矿产资源的长效机制,该市将对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终给予奖励。同时,该市还将强化问责制,规定对发生非法采矿行为5天内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及时制止并报告的;乡镇政府接到非法采矿的报告后3天内不及时组织整治,造成非法采矿后果严重或虽进行了整治,但达不到整治标准的;对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施逐级问责,并将此次打击非法采矿集中行动的工作成效作为各县区及相关责任单位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与评先奖惩挂钩。(记者 曾焕阳 通讯员 关超华)

编辑: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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